什么是存款保险
存款保险又称存款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设立专门的存款保险基金,明确个别金融机构经营出现问题时,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依照规定对存款人进行及时偿付,保障存款人权益。
存款保险的保障范围
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存款保险覆盖所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存款保险覆盖的范围既包括人民币存款,也包括外币存款;既包括个人储蓄存款,也包括企业及其他单位存款;本金和利息都属于被保险存款的范围。但金融机构同业存款、投保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机构的存款,不在被保险范围之内。
存款保险偿付限额
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
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并计算的资金数额在最高偿付限额以内的,实行全额偿付;超出最高偿付限额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
由谁缴纳保费?
存款保险的保费由投保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交纳,存款人不需要交纳。
什么情况下存款人有权要求偿付被保险存款?
存款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了存款人有权要求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使用存款保险基金偿付被保险存款的情形:一是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担任投保机构的接管组织;二是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实施被撤销投保机构的清算;三是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对投保机构的破产申请;四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情形。为了保障存款人及时获得偿付,《条例》还明确规定,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在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偿付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