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对定兴丰源村镇银行的一贯支持!
根据财政部和中国银保监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行受理单位客户银行询证函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自2022年1月1日起,贵司或贵司聘请的会计师(审计)事务所需向我行提交询证函时,敬请按照下表寄送或前往相应的受理机构办理:
受理函证方式 |
受理机构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邮箱/现场 |
总行营业部营业室 |
河北省保定市定兴县繁兴大街108号门市 |
0312-4893899 |
温馨提示:
1.为保证回函效率,请贵司将符合财政部和中国银保监会要求的《银行询证函》寄送至开户网点,且在《银行询证函上》加盖贵司在我行预留的印鉴,对于《银行询证函》为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章;
2.银行询证函采取现场跟函方式的,《银行询证函》内应载明接收询证函回函的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函证经办人的详细身份信息,并向我行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介绍信。
3.为持续加大减费让利、惠企利民力度,有力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响应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规范银行函证业务收费的倡议书》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调整银行询证函业务收费标准为200元/份,对小微企业免收询证函手续费。
详情可咨询我行营业网点或拨打我行客服热线0312-4893899。
特此公告,感谢您对我行业务的理解和支持!
定兴丰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